2023.06.19 - 產業動態

臺灣離岸風電新一步—浮式風電 廠商籲:起頭體制建立是關鍵 By 楊茗

圖片來源:WFO AP Summit 2023

 

導言:

走過固定式離岸風電發展,臺灣正邁向更新技術-浮體式離岸風電的方向,本篇集結業者從多方面觀察,包括臺灣過去成功的經驗及未來在區域扮演的角色、浮體式風電面對的挑戰與關鍵、金融制度可提供的支援、著重學研及人才開發等,為未來指路。

國際離岸風電論壇(World Forum Offshore Wind, WFO)五月底於台北香格里拉飯店舉辦為期兩天的亞太高峰會(Asia Pacific Summit)。會中聚集來自離岸風電全球、臺灣等知名企業,包含北陸能源(NPI)、法國電力再生能源公司(EDF Renewables)及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CIP)等,多達 40 位產業領導者與專家分享產業經驗。浮式離岸風電在世界上來說,依舊是很新的技術,個別講者都提出對於臺灣浮式風電發展的建議言。

 

EDF Renewables (法國電力再生能源)

臺灣對開發商來說,一直是具有吸引力的市場之一。EDF Renewables 提到,公司長期關注臺灣市場,在 2022 年正式進入、並且於 2022 年 12 月取得第三階段區塊開發的風場開發權。雖然與其他開發商比較起來是後進者,但 EDF Renewables 持續觀注市場可能的投資與開發機會。

從臺灣分公司人員配置亦可以窺知,EDF Renewables 對臺灣市場的重視程度逐漸提高。在一年前,EDF Renewables 在臺辦公室人員編制僅有一人,但目前已成長到十人,且表示將視專案發展進程需求招募更多專業人才。

因臺灣固定式離岸風電已發展一段時間,目前市場競爭激烈,但是浮式風場正準備起步。EDF Renewables 表示該公司正在法國興建全球第一座張力腿式 (Tension Leg Floater),名為大普羅旺斯離岸風場(Provence Grand Large,簡稱 PGL)的示範浮式風場。目前 PGL 工程進展順利,預計將在今年底完工併網。EDF Renewables 表示該公司擁有豐富研發與技術人員,且浮式風場後續可期,因此正在法國與全球具潛力市場規劃與布局浮式風場,包括臺灣。

有關先前開發經驗可以帶給臺灣的借鏡,EDF Renewables 指出三點。首先,離岸風電的開發過程複雜,各種利害關係人多,因此應該投入時間與社會大眾溝通,包括當地居民與漁民等。所以 EDF Renewables 認為與利害關係人充分溝通是非常必要的,尤其未來浮式風場離岸更遠,開發過程可能會影響航道使用,對其他用海者權益影響更大。透過溝通,如成立社群、定期聚會,確保利害關係人關心的議題都能被開發單位接納並且進行討論,比法律規範做得更多,一直都是該公司引以為傲的機制。

第二,EDF Renewables 開發浮式風場,除了獲有政府優惠的躉購費率,法國政府與歐盟都提供不同程度的補貼機制,其主要原因在於獎勵民間投入、並且鼓勵科技創新。目前浮式平台、海纜與錨定系統都尚處於發展階段,因此政府獎勵政策極為重要,除了可以增加企業投資意願、帶動產官學研合作、也可以創造就業等。

第三,浮式風電開發對在地供應鏈也將帶來好處。臺灣相關產業鏈如何能占有一席之地,取決於開發商與供應鏈之間彼此充分溝通,包括瞭解有哪些核心能力可以由本地市場提供。當然,開發商重視的不只是製造方面的技能,還有更核心的整個專案管理的能力。臺灣的供應鏈在固定式離岸風場的開發過程已經取得一定經驗,軟實力應該會越來越強,因此 EDF Renewables 鼓勵臺灣廠商可以繼續往強化專案管理能力的方向努力。

 

PwC Taiwan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台灣離岸風電要有所發展,金融相關制度是否健全也是重要因素,PwC Taiwan 認為,在綠色金融這部分,台灣政府開放的腳步看得到,包括銀行間接融資、資本市場直接融資、引進綠色貸款及綠色債券等等,都已經建構出基礎。不過目前浮體式離岸風電仍是新技術尚未成熟,相較於固定式離岸風電已有多年建置經驗,金融市場偏向保守看待且謹慎評估。

若以財務顧問的角色來看台灣離岸風電的發展,可從四個面向進行分析,以制度面來說,第三階段制度走得有點快。他解釋,第一階段無在地方要求致成本較低且有躉購費率支持合理收入;第二階段因開始實施在地化要求成本往上提、躉購費率及競標價格並行致使整體收入有點下降,但還在開發商可以接受範圍;不過第三階段沒有躉購費率支持,採全部競標且有價格上限的機制導致了收入水準可預期地將急遽下降、另因尚需尋求其他購電方來源也將讓最終收入的不確定提高,且因更多的在地化要求,加上近期通膨影響原物料價格提高,使得利潤急速壓縮,會成為重要問題。

所以第三階段離岸風電發展,必須要看離岸風電區塊開發(3-1)的情況,然後政府再做適當調整,雖然回到第二階段有躉購費率的補貼,是大家期待的,但不太可能,畢竟要走電業自由化,補貼本來就是要退場,但從收入面來看, 是否可能透過何種機制回復部分補貼,與是否能持續發展有關。

此外,再從成本面來看,因尚在學習曲線的前緣、在地化必然成本較高,來台投資的廠商都得經過評估計算,看有沒有可接受的回報,當台灣離岸風電產業正在初期發展階段時,如政策上要求每個建構層面都是完美的條件,其實是比較難達成的。

至於銀行面,台灣的國營銀行可以扮演最重要的角色,透過政府股東,能夠推動國營銀行支持離岸風電的發展,有國營銀行協助更有助於整體政策驅動。或許可以考量適度調整離岸風電區塊開發(3-2)競標規則,也可以透過國營銀行對融資方多些支持,如善加利用「國家融資保證機制」進行離岸風電專案融資及公司融資的擔保、或進行發行或購買綠色債券等,都是直接或間接的支持方法。

在金融這部分最艱鉅的挑戰因素很多,但很重要的一點是,對企業購售電合約(CPPA)的評估問題,對於能夠提供開發商收入的購電方,其長期信用能否被接受是關鍵,金融圈都一直在關注,不過除台積電目前已簽訂的 CPPA 外,因尚未有其他真正實質簽訂的CPPA案件出現,其他購電方相關信用條件及信用增強(credit enhancement)等要求目前都是停留在討論階段。

 

臺灣尼阿斯有限公司(NIRAS Taiwan Limited)

NIRAS 認為目前浮體式風機技術在歐洲雖已有許多示範案場,但是否適用於亞洲的氣候與地理條件會需要更多的示範來收集更多的數據,而與臺灣學術研究機構共同進行研究,是目前促進浮體式離岸風電發展最佳方式之一,因此 NIRAS 積極展開與大學端的合作,並支持學校能夠測試相關研究假設,並在國際上展示研究成果,如今年就有與成大合作至國外參加浮體式風機設計的比賽,並獲得不錯的成績。

NIRAS 也坦言,在面臨當前全球經濟形勢下,浮體式風機需要政府支持才能有好的發展,目前最緊迫的是缺少躉購費率(Feed-in-Tariff)和更清晰的長期前景。臺灣要複製過去固定式風場開發的成功經驗,才能在持續在亞太區域佔據領先地位。

建議政府可以從政策面、金融面、基礎設施面、人才面、技術面、環境面和社會面等幾個面向來進行總體規劃。首先,在政策面的部份,浮體式在臺灣若要發展順利,必須建立在清晰的框架中,政府要在完善海洋空間規劃的情況下設定總體目標,建立中長期的政策路徑,提供給國際風電開發商更多期待,此外在執行面的部份則包括簡化競標規則、有充足的時間讓有興趣的開發商評估風險以及因應措施,以及促進開發商和臺灣地方政府、供應鏈和學研體系等有更多合作。

在資金方面,由於浮體式風機的投資成本仍高於固定式風場,因此需要有穩定的投資環境以及相關融資支持,並找到合適的技術和商業模式。而在基礎設施方面,如何利用臺灣基礎設施的能力並找到良好的工程解決方案非常重要。

在人才培養部分,建議臺灣政府可以儘早開始準備工作,以確保有專業人員支持浮體式的設計、製造、運營和退役。在技術方面,目前亞太地區還沒有浮體式的商業案例,要如何適應氣候變化、地震和颱風將是從歐洲轉移技術時要應對的挑戰。

環境方面,臺灣應利用示範計畫進行觀察研究,以確定浮體式風機對生態、海洋生物和鳥類的潛在影響,並將相關的緩解措施納入商業規模的開發。社會方面,浮體式風機對漁業的影響也需要研究,包括影響漁民權益及航道等,將需要更廣泛的溝通和補償工作。

亞太地區是建立國際供應鏈的好地方,每個國家都有其工業基礎的優勢,可以透過國際合作讓亞太地區將成為浮體式風場的焦點和大型市場。如日本、韓國、澳洲、菲律賓、中國和臺灣等地區都具備市場規模及技術高度專業化的條件。

以日本來說,不斷嘗試技術創新;澳洲則有良好的法規,為拍賣提供明確的指導;韓國曾試圖制定完整的目標即發展路徑,至於臺灣則有推動固定式離岸風電十年的寶貴經驗,有助於將所有成功和挫折進行整合。

 

CIP (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

臺灣浮體式離岸風電的發展,CIP 認為,很大程度取決於離岸風電區塊開發(3-1)簽約、商務議題解決方案的到位情況,例如企業售電合約需要政府提供購電方信用支持、備用容量須盡速有合理可行的做法。若無法向投資人證明政府的行政效能能夠有效的解決上述被視為不利投資環境的因素,臺灣包括浮動式在內的未來案場恐難獲得支持開發所需的資金挹注。

針對浮動式開發本身,CIP 也指出迫切性的問題,首先政策公告的明確性,如相關期程、躉購機制等;許可架構也要能夠配合;再來是基礎設施的可用性,如港口;最後是供應鏈的成熟度及量能,是否能夠同時支持固定式與浮動式案廠的建置。

相較於固定式離岸風電來說,浮體式離岸風電在臺灣是一項非常新的技術,融資上的難度勢必會提升,銀行對於技術規劃、政策環境、財務模型會以更嚴謹保守的角度審視。 所以,如何建立完善的規範框架,使開發商能依循此架構順利進行開發,會是融資方檢視的關鍵。政府需要對市場展現出明確的政策支持,確保能成功推動離岸風電區塊開發(3-1),並且繼續前進到下一個階段。

臺灣可以從先前固定式風場示範計畫中借鏡。回顧示範階段及潛力場址招商階段,當時穩定並具吸引力的政策環境成功開啟離岸風電榮景,相對於現今國際市場普遍對臺灣開發環境持保留態度,需要從政府開始,藉由良好的政策規劃對市場釋出正向訊息。

在亞太地區,確實有不少浮體式風電專案在開發當中,也有一些示範計畫,但這些都還處在早期的階段,臺灣過去成功的政策,其實已經取得了先機,而這個優勢應該要持續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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