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12 - 最新消息

FSRU取代陸上天然氣接受站? 澳洲研究列五大風險 普及化仍困難 By WindTAIWAN

 

  

浮動式天然氣接收站全名為「浮動式儲存及再氣化裝置」(Floating Storage Regasification Unit, 下稱FSRU),為過去的二十年全球興起的液化天然氣(下稱LNG)技術,類似是海上轉化或輸送的浮動式天然氣輸入端(import terminal)。除了運輸、儲存液化天然氣的功能,還能完成對天然氣的「再氣化」。  

 

根據美國能源總署(U.S. Energy Information Administration,EIA)研究,因採用FSRU來接收、再氣化LNG較靈活方便,打造時間較短,成本效益也高。近來年,有越來越多的小型新興市場為滿足天然氣需求,不再花冗長的時間和龐大的經費打造陸上接收站,轉而採用FSRU來接收、加工進口的LNG。

 

儘管FSRU前景被全球看好,但其容量限制性以及短暫的生命周期,降低其被廣泛使用的吸引力。

 

澳洲能源及工程顧問公司INCITIAS曾針對浮動式天然氣接收站發表研究報告。研究中指出,FSRU啟建於2001年,至2005年已有三十座左右。其中僅38%已完成或簽署租賃合同,17%還在規劃階段,剩餘45%已被完全擱置或取消。取消比例之高,與FSRU的風險與挑戰有關。

 

該研究由五大重要面向分析FSRU的風險,包括:市場、融資、接受站的彈性與可取得性、法律、建造與營運

 

市場面,接收站的靈活性、可用性和經濟可行性為三大分析要點。FSRU 接收站的經濟可行性取決於市場的類型,主要又細分為位於北半球的季節性市場(Seasonal market)以及普遍用於赤道國家的基載性市場。  

 

在季節性市場,再氣化的接收站主要是因應季節能源需求變化時作為主要考量,尤其在冬天需要更多暖氣時,天然氣就變成是重要的供應源。在基載性市場中,除了需要考慮潛在的氣化加倍能力,除了滿足日常需求,更要有足夠的彈性和靈活度來應付發電廠的供電需求,以及彌補天然氣電網未臻完善無法即時應付電力激增的情境。這基載性市場中,FSRU比季節性市場更需要能夠長期使用,也面臨市場不穩定性,因此會以最低的成本進行再氣化;然而基載性市場的FSRU設計須納入每日電力波動、波動性質,才能確認FSRU主要零組件包含泵和蒸發器之尺寸。在營運思考上,亦需要納入靈活因應電力波動的成本等考量。

 

融資風險方面,主要又細分為三大類。信用與支付風險、流動性風險、天災或不可抗力之因素。研究中指出,FSRU相關的融資通常受到合約限制,必須要倚賴可靠的承包商和資本雄厚的承租商,才能找到長期合作的夥伴,來維持FSRU的運作。從一個融資者的角度,會針對FSRU開發計畫的資產流動性、資產負債表、現金流、技術穩健性、法律結構和框架、保險、稅務和商業化等面向進行盡職調查。

 

使FSRU融資問題更複雜的是,建立一個FSRU,其產業鏈和融資會由不同國家而組成。由於這樣的複雜性,沒有任何大型天然氣廠商會在未確認供應夥伴前會啟動計劃或者進行投資,進而使得在完全沒有FSRU的區域或國家,在啟動計劃時相對耗時。

 

法律面上,由誰來負責管理違約和故障、法律的可執行性、合約灰色地帶、爭議解決方案以及保險,都是要發展FSRU之前要審慎思考的問題。

 

建造方面,傳統的陸上接收站跟近岸的FSRU最大的不同點是,承包商不單要管理岸上相關設施也要管理離岸基礎設施。因此承包商需要同時具備海上石油和天然氣經驗,並且要了解安裝和施工的風險。但是具有這些離岸油氣工程施作經驗的承包商,未必具備陸上基礎設施的經驗,也沒有能力去管理FSRU與陸上對接的各項設施。離岸項目的承包商必須具備精準的海洋以及離岸工程專業,以妥善管理離岸約10至20公里的接收站以及相關物流程序。更重要的是,FSRU承包商必須充分了解氣候不穩定性可能對離岸工程帶來的影響以及精算出海施工的工作人員。

 

營運面上,主要的風險在於營運FSRU的廠商,僅有少數與大型國營企業者油氣產業毫無關聯。但是FSRU的普遍採用BOOT合約模式(建設-擁有-經營-轉讓,是私人合伙或某國際財團融資建設基礎產業項目,項目建成後,在規定的期限內擁有所有權並進行經營,期滿後將項目移交給政府),這使得僅有少數或者幾乎沒有獨立運維經驗的承包商帶來巨大的困擾。

 

總結以上的研究,是否採用FSRU需視該地區的市場屬性,越是需要應對大幅電力的波動,FSRU的設計必須更精密、堅固同時又具有配合電廠日常運作的彈性;其次在融資方面,由於FSRU的整條供應鏈會牽涉的許多不同的國家且不同的融資方案,通常大型、知名的國際廠商不會隨意在沒有確認供應商或下包商願意參與的情況下,啟動這項投資計劃。在法律方面,目前國際對於FSRU的法律框架尚未明確,包括FSRU若故障或無法運作時,到底由誰來負責,而又有哪些法條可以規範並保證FSRU長期穩定運作。最後在營運方面,主承包商除了要有豐富的離岸油氣經驗,同時也要具備或者尋找FSRU陸上基礎對應措施的知識和經驗。

 

國際天然氣經營業者表示,從實際面來看,主要有三大問題讓FSRU變成少數人願意投資的項目。首先是運維費用過高,其次是浮動式儲存及再氣化裝置基本上是一個站或是一艘船的定義仍模糊不清,適合適用什麼法律依各國又有所不同,另由於外觀是一艘船,實際也是在海上運作,強颱來襲時整個接收站會因為強大風力和海浪波動而減少穩定性。第三是海上接受站搭載發電設備比陸上接收站的效率差。鑒於以上的不確定性,以及建造、費用高昂,國際大型的天然氣公司在沒有謹慎評估之前,不會輕易投入。  

 

前勞氏檢驗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區能源部技術長林俶寬則表示,FSRU是船體,先決條件是要有提供穩靜水域的港口,讓FSRU靠泊。但需另外考量的是FSRU船舶的乾舷比較大,受風面積也比較大,因此遇到台灣有颱風或東北季風過強時,碼頭繫纜設施恐有無法綁牢,FSRU船可能面臨極大風險無法運作,終究只能做為2-3年內的臨時替代方案。他認為長遠來看,液化天然氣接收站仍需要完整的陸上儲槽、管線、氣化設備,以及港口等,才能運作。

 

Wind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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