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1.04 - 最新消息

第二階段潛力場址各風場最新工程進度及計畫 文 陳妍伶

圖片來源:WindTAIWAN

能源局於 1 月 3、4 日分別於台中及高雄兩地召開「離岸風電海事工程船舶溝通平台會議」。會中邀請海龍、中能、海峽、大彰化、彰芳西島及台電二期離岸風場之開發商簡報說明最新進度,以及所需之海事工程船舶規格、工期、人力及環安衛需求;另邀請高雄海事公會針對 10 家會員所有之離岸風電相關船舶船期進行分享;能源局組長陳崇憲在會中提到,區塊開發第一輪選商獲配之風場,也將參與今(2023)年下半年的船舶溝通平台會議,透過供需雙方的公開訊息,促進國內海事工程產業量能發展。

第二階段潛力場址風場最新施工進度

陳崇憲表示:「往年 9~11月是台灣海峽最適合進行海事工程的時段,但去年在強烈西南環流影響下,這段時間的天氣窗不佳,反而是 11 月之後的天候適合海事工程持續進行。海能風場至今仍在持續趕工,希望能把最後 3 座風機安裝好。」而允能風場截至去年 12 月 26 日,已完成 22 支單樁式水下基礎安裝及 14 座風機併網作業。

 

 

 

 

 

公會提產業現況 規格與價格成門檻

高雄市海事工程商業同業公會總幹事張吉雄,致詞時提到兩點產業面臨的現況。台灣的離岸風電在國產化要求下,開發商發展成兩派:一派是積極採用當地船舶,另一派則是把需求船舶規格拉高,使本地船舶無法參與。另一點則是,目前雖有必須使用本土船舶的法規保護傘,但開發商開出的租用價格遠遠低於國際行情,甚至半價不到,使國內船商遲遲不敢投資離岸風電產業。張吉雄表示:「這些都是公會會員的心聲,希望開發商儘量以台灣船舶優先,不要處處刁難。」

針對此兩點,同為會議主席的陳崇憲回應,船舶規格皆依風場位置等需求訂定,若風場位於航道外,船舶規格就須符合相關要求,以確保工作人員安全;不會發生開發商提高規格,或船商降低規格的狀況。在政府確保離岸風電建置優先使用本國籍船舶的現況,陳崇憲表示:「價格回到商業機制,政府無法、也不應介入。」

 

「離岸風電海事工程船舶溝通平台會議」提供離岸風電開發商與國內海事工程業者媒合介面,使國內業者及早依開發商提供風場工作船舶規格預做規劃。陳崇憲認為,離岸風電船舶的需求量將隨著開發規劃逐年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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