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16 - 最新消息
2021臺灣浮式風場暨離岸風場運維論壇圓滿落幕 能源局:將針對浮式示範風場進行可行性評估
文
WindTAIWAN
WindTAIWAN離岸風電雜誌與臺大能源研究中心共同舉辦為期兩日的「2021臺灣浮式風場暨離岸風場運維」,邀集國、內外擁有實績的開發商和進行相關技術研究的學者和產業界專家共同探討台灣浮式風場發展的可能性。經濟部能源局局長游振偉親自與會致開幕詞,表示能源局針對台灣建造示範浮式風場已在進行可行性評估,同時也歡迎在地廠商規劃且盤點目前的供應能量,並因應未來浮式風機做好升級準備,及早進入市場。此外經濟部能源局技術組陳崇憲在進行演說時,亦指出臺灣在深海水域(>50m處)的發電潛力評估可達90GW,是淺海區(5-20m) 9GW的10倍之多。目前,臺灣在國產化第一、二階段已自丹麥、德國、日本、美國甚至澳洲等汲取豐富的經驗,能源局將持續秉持清楚、公開、按部就班的原則,歡迎如浮式風機等新式科技加入第三階段的評選。
荷蘭風能出口協會會長Arjen Schutten致詞時表示, 台灣與荷蘭在固定式水下基技術已合作多年,台荷雙方在兩年前簽署的「永續能源和創新發展」合作備忘錄將延伸至2035年,Schutten表示未來台荷雙方能夠持續在浮式技術上持續夥伴關係。他也指出,浮式技術已不再是所謂的小眾市場,而是變得逐漸成熟且在可預見的未來會有成本降低的趨勢。他表示,由於未來全球大型風場計畫都會使用到浮式水下技術,因此全更多廠商和研究機構進入到整個產業鏈。
台灣大學工程科學及海洋工程學系教授兼系主任江茂雄則指出,自2018年開始,台灣大學大力推動離岸風電發展相關教育,更早在2014年也已開始針對浮式風機和風場運維進行研究,這也是因為學術界也預見2025年後浮式風場技術在台灣發展的可能性。江茂雄指出台灣在50M至100M的水域有龐大的風力發電潛能,也相信台灣在地廠商針對浮式水下基礎的相關技術、製造、船舶有相當的能量。現在探討浮式技術發展的未來,是最佳的時機。
論壇首日即邀請到浮式風場實績豐富的廠商包括參與目前全球規模最大、位於蘇格蘭的Kincardine浮式風場開發商Flotation Energy,全球知名並在台建造風場的開發商CIP、上緯新能源,以及WindTAIWAN雜誌提供第一手台灣離岸風電現況觀察。
線上論壇的第二日聚焦在風場運維的現狀。上緯新能源(SRE)運維總監Calum Hume就指出,風場運營包含各種領域和專業,確保風場順利運轉。最大的挑戰是在地採購部件和招募符合資格的在地人才。Hume指出過去英國在離岸風電產業草創時期,曾經歷過跟台灣一模一樣的情況,也呼籲汲取他人的經驗可縮短學習曲線。他也指出,新冠疫情對風場帶來的衝擊的啟示,是人才、技術高度在地化和自主,才能減少外力的干擾。此外,Hume也屢次強調台灣的工安不是環安衛部門的工作,是整體團隊的工作,同時也建議台灣持續加強工安意識,進行常態性的演練、縮短船員往返海陸的時間等。
台電電力調度處處長吳進忠則提及,台灣在接下來的10年,除了風電新增的15GW還有太陽能等不同類型的再升能源需併入既有的電網,針對大量再升能源調度,台電提出應對再生能源具有間歇性本質的應對規劃,台電未來針對區塊開發階段,將在併網技術規範納入相關條件,以提升電網可靠性。其中包括:風機低頻率持續運轉能力、高頻率反應、發電預測責任、初級頻率控制和反應功率控制。吳進忠總結動態規劃輔助服務可輔助再生能源納入電網系統;其次台灣應建立電力市場並鼓勵新電力技術的加入。最後電網法規必須快速修正以因應未來台灣大量的再生能源。
中國驗船中心再生能源處處長詹育提也分享在台灣運維各介面所碰到的風險及如何預防與規避,詹育提表示,技術的問題隨著時間演進均能克服,惟社會結構與政策的因素較難規範,工程的進行仰賴程序及法規的建立並進,才能防範風險,;中興大學生命科學系特聘終身教授林幸助也指出,台灣缺乏基礎生態資料庫對於日後離岸風電產業更加擴大發展的隱憂。工研院綠能所顏爵正博士表示,台灣在天氣海象預測持續有投入研究能量,準確的天氣海象的預測與分析,將有效降低開發風險,對台灣運維甚至發展新式(浮式)技術至關重要。
Hitachi ABB Power Grid的再生能源商業開發部總經理Gian Schelling指出在台灣風場運維面臨三大挑戰,首先是疫情下的工作人員安全以及工作時程的延宕,都必須設法解決,以讓風場如期商轉。另外在資安方面,目前在疫情下部分員工採取在家工作的方式,因此網路資安也十分堪慮。運維商必須符合北美電力可靠性公司NERC-CIP的規範,以保護企業關鍵資產。此外,在台灣特殊的地理環境,既有颱風和地震,確保風場順利運轉需要非常符合台灣需求的運維作業方式,未來針對浮式風場亦同。
TNO荷蘭應用科學研究院能源研究中心研究員Piet Warnaar則針對運維浮式風機的實際操作做分享。他指出,在運維過程中拖運大型浮式水下基礎必須要解開內部電纜、錨碇線、貯存內部電纜和錨碇線,還有以非常慢的速度運回距離風場80KM遠的港口。以台北港為例,若要將一座位於離岸85公里的風場浮式水下基礎拖回台北港,以距離約為45海里的基礎計算,拖行時間大約為18個小時,運為時間也會因貯件位置、天氣狀況,導致浮式風機長達19天至一個月的時間無法商轉發電,進而造成損失。解決方案包括租用備用浮式風機,或研發彈性化的浮式模組,創造單一連接點,連接兩組內部電纜和三條錨碇纜線。此外,還有另一種方式是直接將維修船開至浮式風場,直接在風場進行維修。
品誠梅森律師事務所律師陳希佳則針對運維相關法律問題發表意見。陳希佳引用數據指出風場運維成本佔整個風場生命週期約25%至30%,但這是針對固定式水下基礎的部分,對於浮式風場的運維成本仍有待觀察和修正。而最理想的運維模式就是減少未在預期內的維修,一切按照排程進行。陳希佳因此提出「預防性運維」的概念,強化利用不同組合的新技術,來提升整體運維的可預測性。另外,未來台灣風場在接下來的三十到三十五年期間,無論國內、國外廠商都可能加入,因此在承包商若在協商能力的有限情況下,最好的方式是請求專業法律專家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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