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30 - 最新消息

北能風場通過環評初審 加能二次初審仍需補件再審 文 郭品琤

加能風場場址位置示意。圖片來源:環說書

 

由北陸能源(Northland Power Inc.,NPI)所提出之加能、北能風場開發案,分別於本(6)月 24 及 27 日召開第二次初審會議。專案小組認定加能風場在環評書件上仍有不足,要求開發單位補正資料後,於 8 月 15 日前送專案小組再審;而北能風場則是在建議補充修正後通過,送交環評大會審查。

針對「加能離岸風力發電計畫二環境影響說明書」第二次初審,環評委員要求開發單位應考量與鄰近風場之疊加效應、沙坡移動及海域海岸地質變動對風機基礎及海纜造成影響的可能,加強風機支撐結構及海纜的安全評估與監測,並在地質條件許可下,承諾優先使用管架式負壓沉箱基礎。

其次,環評委員要求開發單位加強加能風場及鄰近風場計畫,對海洋哺乳類及鳥類的整合影響評估,並加強說明與其他風場聯合設立監測系統的具體執行方法,以及加強陸域範圍之生態調查作業。除此之外,環評委員也要求風場的海纜規劃路線應符合能源局規劃之共同廊道範圍,同時要求在施工及營運期水下聲學監測應達每季至少 14 日。

北能風場場址位置示意。圖片來源:環說書

而針對「北能離岸風力發電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第二次初審會議,雖環評委員建議通過,但在會中仍有生態、環保團體針對開發案及環境調查不足之處提出質疑。漁業團體強調,漁業補償金並不能做為減輕漁業影響的對策,應具體說明如何減輕對漁業的影響;限制漁船作業範圍也不能達到開發單位所提出之「共存」。

中華鯨豚協會秘書長也指出,協會已於中彰苗地區處理鯨豚擱淺長達 25  年,開發單位針對風場鯨豚生態調查,卻僅以一句「資訊匱乏」草草帶過,顯見開發單位並未對整體風場進行鯨豚生態評估;同時擔心風場打樁噪音容許值僅以白海豚作為基準,忽略其餘鯨豚物種可能因噪音產生聽力喪失、甚至提高擱淺機率,質疑開發單位是「刻意忽略」其餘鯨豚物種。

雖北能風場環評初審過關,但環評委員也要求開發單位承諾,風機安裝應符合能源局鳥類廊道規劃,優先開發北側風場,且東南角區域不布設風機;同時也需補充與鄰近開發案對海洋生態及鳥類的共同影響,說明與其他風場聯合設立生態監測系統之執行方式,並且依實際營運規劃水下噪音監測系統及管制圖,期望能將風場開發對環境及生態的影響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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