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29 - 焦點話題

風電外國人士來臺工作釀悲劇 如何不讓憾事再發生? 文 陳妍伶

圖片來源:Canva

風機系統商西門子歌美颯(Siemans Gamesa Renewable Energy,SGRE)之下包商——丹麥商全球風能服務股份有限公司(Global Wind Service,GWS。母公司為 Fred. Olsen Ocean Ltd.)的風機預組裝現場人員中,發生一名37 歲外籍男子於本(7)月 27 日在個人住處自縊身亡之憾事。該員有憂鬱症病史,自 11 日解除隔離到憾事發生,期間實際工作日為 7 天。此事件之發生,使離岸風電產業外國人士來臺工作是否有環境不適應、搶天氣窗口而過勞趕工、疫情是否造成心理壓力等職業傷害的議題浮出檯面。而相關單位之處理程序、通報機制及後續法規是否提供因應支持,也成為討論焦點。

事件發生後,SGRE 已在第一時間集合公司員工、下包商,及其他風場專案同事進行說明。除了進行悼念儀式,也向員工說明狀況,並提供心理協商之支持。員工可自行決定事件當天是否自主休假或維持上班,統計後人數比約為 4:6。此事件是否影響大彰化東南及西南第一階段離岸風場建置進度,仍待觀察。

外商背景的 SGRE 在此事件發生後,除再次向員工及下包商宣導 24 小時諮商熱線外,亦提供諮商資源,員工可視自身需求決定是否使用。離岸風電產業興起帶動外商大量進入臺灣,而外商重視的環境、安全、衛生(Health, Environmental    and Safety,HSE)也在臺灣獲得注目。然而,目前多數企業落實之環安衛體系多以「看得見」的作業環境及施工動作是否安全做為評估指標。「心理支持」常因利用率不高、個人病識感不足,以及員工無法安心主動求援的現實困境下難以推動。

根據「就業服務法第 46 條」,將外國人來臺工作依內容分成不同項目,其中接近離岸風電相關職業的項目為:第一、十、十一款。(註)業主也必須向勞動部為勞工申請聘僱許可,並提交相關申請文件。文件包含健康檢查之提交,要求員工提供個人病史並做註記涉及個人資料保護之問題,而註記可能造成後續「職業歧視」等情事也必須避免。如何提前一步、有效阻止憾事發生,仍需相關單位積極討論。

 SGRE 表示,此事件屬非因公事故,目前正在等待檢方相驗結果釐清死因,對於未來是否要求下包商針對員工心理健康做更多要求,仍待研議。沃旭與  SGRE 針對此事件亦表達遺憾與哀悼,並將全力支持及協助家屬安排後續喪葬事宜。

 

(註)就業服務法第 46 條第 1 項

雇主聘僱外國人在中華民國境內從事之工作,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以下列各款為限:

一、專門性或技術性之工作。

十、為因應國家重要建設工程或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工作。

十一、其他因工作性質特殊,國內缺乏該項人才,在業務上確有聘僱外國人從事工作之必要,經中央主管機關專案核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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