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1.07 - 產業動態
112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正式公告
文
陳妍伶
圖片來源:WindTAIWAN
經濟部業已完成「中華民國112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之審定作業,並於 112 年 1 月 6 日正式公告,與 111 年度相比,整體而言,大部分費率維持(如太陽光電、陸域風力不及 30 瓩級距、生質能無厭氧消化設備、廢棄物、小水力 2 MW 以上級距、地熱 2 MW 以上級距、海洋能)、部分提升(如陸域風力 30 瓩以上級距、離岸風力、生質能有厭氧消化設備、地熱不及 2 MW 級距)或增加類別或費率級距(如農林植物、小水力不及 500 瓩 級距、小水力 500 瓩以上不及 2 MW 級距),以鼓勵各類再生能源的發展。
經濟部說明 112 年度各類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公告重點如下:
一、太陽光電:國內太陽光電產業當前仍部分受原物料價格及缺工因素影響,惟今年度下半年營造工程物價指數有逐漸回穩趨勢,可望舒緩物價缺工因素對太陽光電開發之影響,審定會為兼顧目標量達成及鼓勵業者投入建置,決議費率維持 111 年度水準。
二、風力發電:不及 30 瓩陸域風電,躉購費率維持每度 7.4110 元,30 瓩以上陸域風電,躉購費率提升為每度 2.1286 元;離岸風電,躉購費率提升為每度 4.5085 元。
三、生質能發電:新增「農林植物」躉購費率類別,躉購費率每度 3.1187 元;生質能有厭氧消化設備(沼氣發電),躉購費率提升為每度 7.0089 元;無厭氧消化設備,維持 111 年度費率水準,即每度 2.8066 元。
四、廢棄物發電:農業廢棄物部分,維持 111 年度費率水準,即每度 5.1407 元;一般及一般事業廢棄物,維持 111 年度費率水準,躉購費率每度 3.9482 元。
五、小水力發電:增訂不及 500 瓩級距,躉購費率每度 4.8936 元,500 瓩以上不及 2 MW 部分,躉購費率每度 4.2285 元;2 MW 以上,維持 111 年度費率水準,即每度 2.8599 元。
六、地熱發電:不及 2 MW 容量級距部分,躉購費率提升為每度 5.9406 元; 2 MW 以上部分,維持 111 年度費率水準,即每度 5.1956 元。
七、海洋能發電:維持 111 年度費率水準,即每度 7.3200 元。
經濟部表示,為鼓勵業者及早完工併網,112 年度除了延續 111 年度之各項獎勵配套機制外,另一致增訂各類再生能源加強電力網額外費率。針對太陽光電部分,修正太陽光電第一型發電設備適用 112 年度費率之起算時點,由取得同意備案日調整為籌設許可日,且對於裝置容量 2~10 MW 無併聯升壓站者,將其期限相較 111 年度延長 2 個月。
經濟部最後表示,112 年度審定會依法以公平、公正、透明及嚴謹之程序,完成 112 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審定,考量我國開發環境及推廣目標等因素,並兼顧再生能源技術發展趨勢,合理訂定適合我國發展環境之躉購費率,持續以最審慎的態度研處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相關課題,為我國再生能源產業奠定良好的發展基礎。
新聞來源:經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