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9 - 焦點話題
第三階段區塊開發詳細辦法 能源局: 討論中 並無必須在今年三月完成公布的目標
文
WindTAIWAN
針對外傳第三階段區塊開發辦法將於2020年第一季前出爐,今(9)日經濟部能源局副局長李君禮表示,區塊開發詳細辦法仍在討論中,且並「無必須在今年三月完成的目標」。
李君禮也表示,開發方式目前基本仍會分為「資格審」以及「價格標」兩階段審查。至於業者關心優先核准已經通過環評的開發案,「尚無定論」。
外界積極期待第三階段區塊開發辦法出爐,能源局等相關單位已進行詳細作業辦法與利害關係人進行討論,但仍在凝聚共識中。
目前可確定的大方向為政府主導、建立產業為主軸。每年開放開發的裝置容量目前維持1GW之原則,並且將納入價格考量、延續潛力場址在帝關聯性相關成果。相較於之前不同的是,第三階段區塊開發因今年十一月初立法院通過《海洋法》,明定制訂海洋空間規劃法規,因此第三階段區塊開發將海域空間總體規劃之概念納入,避免空間競合,並且也強調國家資源整併利用,以降低整體投資成本。所有細節將凝聚各界共識後正式公告。
在產業關聯性部分,工業局先前受訪時表示產業關聯性審查之三大原則:
1. 在地採購、國內供應
2. 在地廠商與外商共同合作
3. 開放外商來台設廠投資
至於開放外商來台設廠投資是否包含中資,開放外商來台投資,台灣廠商可否投資,股權占比為何等細節,則未透露。
針對第三階段區塊開發政府定調將延續潛力場址產業關聯性成果,有開發商表達強烈支持,「因為這關係到已投資的在地廠商後續發展」。但也有風機製造商表示,台灣必須盤點哪些零組件有國產化的條件,還有哪些在地企業願意做長期投資以及規劃,而不是「沾醬油」,只挑某個風場專案做完就完全退出風電產業,這並非可長可久的方式,也是政府需要認真去思考的。目前得知,工業局方面正評估風機齒輪箱及海底海纜的台灣生產可能性,也有在下個階段將上述兩項目納為「無產出」項目,不強制國產化。
文/徐慧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