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22 - 最新消息
國際船隻靠港檢疫標準: 航行日誌必須清楚載明健康狀況
文
WindTAIWAN
WindTAIWAN 離岸風電 記者 邱德晏/高雄報導
在日前海軍敦睦艦隊爆發疫情後,許多工作船隻及商船對於國內靠港的檢疫規定有諸多疑問,據本刊了解,離岸風電船舶首次自國外港口入境,除到港前30天均未停靠其他港口,亦無更換船員,且船上人員健康無虞,可免除居家檢疫14天,其餘均需依規定讓船員居家檢疫14天後才可至風場作業。
今(22)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副指揮官陳宗彥說明,他表示目前國內線航行基本上不須檢疫,但是設有不得有其任何接觸之前提;但國際線則均須檢疫,除非有停泊72小時前向邊境提交30天內完整航行日誌,包含無任何接觸史和所有船員的健康狀況,始可施行30天自主健康管理。
陳宗彥指出,無論是漁船、商船或任何船舶,基本上都分為國內跟國際線,只要是維持國內航行者,就毋須受制於居家檢疫的管制,只是仍有不能有任何接觸之前提,像國際商船部分,原則都需要居家檢疫14天。 另外國際線若要採行30天自主健康管理,只要在30天的航行日誌上,有清楚記載沒有任何接觸和船員的身體健康皆無問題,才能夠申請。而陳宗彥也強調國際公約規範上,國際商船及遠洋漁船的航行日誌必須清楚載明健康狀況,這部分船長也須負責簽名。
陳宗彥也在邊境管制上強調船隻必須在靠岸前72小時向邊境提交資料,入境也須主動填報健康聲明書,上述都應由船長及船務公司負起相關責任。
而本刊也致電疾管中心,相關人員表示針對船舶入港及檢疫部分仍需時刻注意後續變化,相關規定本刊也將持續追蹤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