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27 - 焦點話題

基於航安考量 能源局:已駁回麗威風場籌設許可、漁民問題將持續協助雙方達成共識 文 WindTAIWAN

  

達德能源旗下麗威風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昨(27)日發布新聞稿指出,wpd 在台灣桃園海域所開發、總容量達 350 MW 風場近期與在地以及國際供應鏈團隊簽署供應契約,待主管機關核發籌設許可並將投入17億元資金進行風場開發。今(27)能源局官員受訪時表示,能源局因飛行安全以及電纜牽涉之國安相關問題,已經駁回桃園觀音風場的籌設許可。


針對麗威籌設許可已駁回,能源局表示,風場籌設許可必須開發商通過各個相關單位所審查之主管事項後,審查才能繼續往下走;而各個主管單位的批核、核准,是能源局發與籌設許可的必要條件。民航局已經明確告知能源局桃園觀音風場所在位置將影響航安,作為主管機關將不會忽視這項建議,因此已駁回觀音風場籌設許可。


民航局受訪時則指出,民航局自2015年起與達德能源接觸探討離岸風場建設可能性時,即告至該場址將影響飛機目視進場、引導等航安問題;2016年起,包括能源局、海審會等相關部會都曾經詢問民航局對於麗威風場所在位置對於航安之相關意見,「民航局的立場從2015年以來從未改變過,就是不宜設置。」  


民航局也指出,開發商在過程中曾向民航局陳情希望可做風場是否影響航安之評估報告,民航局亦同意。在今年六月,航安報告出爐後,開發商主張風場建設後影響目視進場、引導脫離確實有影響,但是機率非常低。不過民航局也強調,「只要牽涉到飛安,只要有疑慮,哪怕只是億分之一的機率,都不能忽略。根據國際飛航組織,在飛行安全上,只要有產生十萬分之一的萬一,都必須要被重視。」此外,民航局也表示,在六月份審查開發商所提出的航安報告,提出風險卻未提出排除措施,因此再次在會議中表達風場不宜設置之立場。


目前風場發給許可之相關審查,因縮短行政程序和時間,採取「平行審查」的方式;平行審查並不代表一個單位審查通過,整個風場計畫就審查通過。


而針對達德能源昨晚間發布的嚴正聲明中指出,允能及其最大股東德商達德能源集團對於雲林離岸風場發生抗爭的持續干擾,深表遺憾。允能-達德始終遵循經濟部、能源局及環保署等各主管政府機關之法令規範,獲取各項許可,並在開發過程中已完成必要之環境評估及納入利害關係人的參與,以進行此項符合我國長期能源與國家安全政策之基礎建設,但抗爭干擾行為已嚴重傷害政府支持並認可的能源開發基礎建設。因此允能以其最大股東達德能源集團懇切呼籲經濟部、能源局及海巡署等各政府主管機關,能盡速有效執行公權力,以維護海面秩序與安全。


對此,能源局電力組組長吳志偉指出,能源局已多次派員參與開發商與雲林在地漁會之協商,最大的癥結點在於雙方對於「損失」的認知無法達成共識。吳志偉舉例,開發商案願意去了解漁民的漁獲,但是希望漁民能夠出示漁獲和收入之相關證明文件。「能源局現在努力的是希望雙方能夠『坐下來』談,這樣才有機會談出共識,」吳志偉也表示,能源局也商請漁政單位作為協助漁民提供捕獲證明的中立角色,讓漁民能夠出示相關證明文件,以利開發商做補償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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