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29 - 最新消息
區塊開發遊戲規則預計年底出爐 國內、外開發商搶送環評表態參與
文
WindTAIWAN
經濟部能源局曾表示期盼區塊開發辦法於今年底前能順利出爐以利後續作業,截至今年八月底也已舉行兩場公聽會。今年八月五日能源局召開第二次離岸風電區塊開發規劃公聽會後,不少在地及國際企業表達參與區塊開發的企圖心。
八月中旬達天、又德風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籌備處送出達天、又德風場環評、十月初有美森、鍾虔、鍾美離岸風電興建計畫,具有開發海洋風電經驗的上緯新能源在10月22日宣布將在苗栗縣西北部外海進行總裝置容量為4.4GW之大型開發計畫,涵蓋「海豐(Formosa 4-1)」、「海碩(Formosa 4-2)」、「海盛(Formosa 4-3)」三處深水場域,距苗栗海岸約18至20公里;禾爾南、禾爾北及合儀離岸風電場興建計畫近期也送出環評申請,區塊階段開發資格參與可謂相當熱絡,競爭相對也高,甚至出現了專案重疊的情況發生。
例如,達天風場基地位於能源局公布之第十六號離岸風電場址,為在彰化縣鹿港鎮及福興鄉外海,距離風場最近距離約50.3公里,總裝置量不超過700MW,海纜將經「彰化離岸風電海纜上案共同廊道」於彰化縣線西鄉或彰化縣芳苑鄉海堤上案後,沿鄰近道路至彰工聲壓站或永興開閉所。又德風場位於經濟部能源局公告之彰化縣第十七號潛力場址,風場離案最近距離36.8公里,總裝置容量不超過700MW,海纜將經台灣電力公司公告之「彰化離岸風電海纜上岸共同廊道」於彰化縣線西鄉或彰化縣芳苑鄉海堤上岸後,沿鄰近道路連接至彰工升壓站或永興開閉所。兩座風場預定設置風機機組之單機裝置容量約為11-15MW。
對照經濟部能源局於2015年7月2日公告「離岸風力發電規劃場址申請作業要點」所揭櫫之潛力場址基本資料與既有海域資料,十六號與十七後風場與目前已通過環評的海鼎離岸風電計畫之海鼎二號及三號風場位置重疊。
海鼎離岸風電計畫雖未公開對達天、又德在開發重疊區域申請環評表達意見。但海鼎二風力發電籌備處、海鼎三風力發電籌備處在「環評開發論壇」分別針對達天、又德兩項開發案做出以下回覆:
「關於此開發案,本單位有四項意見:
(一) 此申請案之場域為能源局公告之潛力場址,該場址已有其他專案取得環評環評。應參考在該場址已通過環評的其他開發案之調查方式、時間及頻率,且數據資料需同時具備適用性與足夠性後才宜進行現勘及審查。數據適用性需同時考量(1)累積效應、(2)組合效應及(3)考慮到專案共存與空間共享可能性,特別在認知相同場址上已有其他專案已獲環評並可能開發。因此,建議此計畫的數據應將已運營及已獲得環評屬開發中的計劃的開發行為可能產生的效應進行研究(例如:按順序進行的打樁活動,以避免同時打樁、海纜穿越)。
(二) 應參考在該場址已通過環評的其他開發案之調查方式、時間及頻率,待新專案以相同調查方式、時間及頻率並取得足夠數據後再啟動審閱,以確保數具參考性與他案審閱基礎相同。
(三) 此計畫與國家能源規劃穩定與否息息相關,若放行讓多家風場計畫於相同場址進行環評,恐將造成多處場址發生諸多新計劃投入相同場址而致多重環評現象。 (四) 此計畫之調查時間長度及頻率說明並不清楚,例如鳥類生態與鯨豚調查之調查地點並未明確定義,且只承諾調查次數並無調查季數;魚類調查測線不明,且只提季數並無提到次數,建請回歸原先該場址已取得環評核准下之調查規格進行後審閱。」
尚未通過環評的開發商趕在年底前送環評做準備,目前已通過環評的風場包括:丹麥沃旭能源大彰化東北、西北風場、由JERA、麥格理綠投資集團(GIG)及安能亞太共同主持的海鼎離岸風電計畫(Formosa III)、wpd與力麗集團旗下台灣綠電共同合作的海峽風場,還有RWE(Innogy)與亞泥的竹風風場等,也密切關注接下來要公告的區塊開發規則。
不過經濟部風力發電單一服務窗口目前尚未接收到召開區塊開發公聽會的訊息,但是一旦有公聽會將在網路進行直播。
能源局在公聽會中指出,優先讓目前已過環評的風場申請,採已過環評與未過環評者分開競標。在年底公布遊戲規則、後年舉行區塊開發前5GW的競標。有企圖參與的廠商,紛紛摩拳擦掌,預作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