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03 - 最新消息
風場場址重複競標 海鼎離岸風電計畫
文
WindTAIWAN
風場場址重複競標 海鼎離岸風電計畫:盼政府延續上一階段潛力場址規則 維持首先獲得環評者之優先開發/競標權
丹麥開發商沃旭能源(Orsted)昨(2)日證實已啟動旭風一號、二號、三號離岸風電計畫環境影響評估作業,並透過email表示:「我們(沃旭)可以證實沃旭已啟動旭風一號、二號、三號離岸風電計畫環境影響評估作業,連同已經通過環評的570MW大彰化東北離岸風場,沃旭正等待政府公布下一階段的競標規範,將以旭風一號、二號、三號離岸風電計畫和大彰化東北離岸風場積極參與競標,持續協助台灣實現能源轉型。」該場址與海鼎離岸風電計畫專案之11、16及17號場址重疊。
聯合開發「海鼎離岸風電計畫」的三大股東日本捷熱能源 (JERA)、澳洲麥格理綠投資集團 (Macquarie’s GIG) 及德國安能集團 (EnBW) 今(3)日針對11號、16號、17號場址重複申請發布聲明表示:
「關於友商有意針對海鼎專案場址11、16、17提出環評申請,此舉說明海鼎風場場址風力資源優良,適合離岸風場開發。
台灣離岸風力資源豐富,已獲政府支持大力開發,並正朝向2025年5.7 GW離岸風電裝置容量、2035年再新增10GW的區塊開發政策目標邁進,將可望成為亞太離岸風電發展中心。若希望能在時程內達成政策目標,開發新案場勢在必行。為鼓勵後進開發商探索新案場,並確保離岸風電市場健全發展、台灣大型基礎建設的投資環境穩定性、及投資人信賴保護原則。海鼎計畫呼籲政府延續上一階段潛力場址規則:針對同一場址內多於一份申請案時,政府能維持首先獲得環評者之優先開發/競標權。
海鼎風電已做好多年且大量的準備工作,這些長期資源投入與取得的成果足以讓海鼎專案為台灣、在地供應鏈和合作夥伴的成功帶來最佳機會。早在2017年離岸風電潛力場址公告之初,團隊已鎖定場址進行環評與風場調查作業,並在2018年通過完整環評。
為優化風場設計及專注開發本土供應鏈潛力,團隊已與在地供應鏈夥伴及業內各方潛力合作對象積極洽談,尋求促進本地製造商投入離岸風場相關開發工作的創新方案。
海鼎風電是目前參加區塊開發中,通過環評規模最大的離岸風場,隨時可投入專案開發,可配合政府時程,為增進台灣離岸風電發展、維持區域市場領先地位而努力。」
海鼎離岸風電計畫」包括海鼎一、海鼎二、海鼎三,共三個離岸風場開發案,位於台灣彰化縣外海36-62公里,總潛在裝置容量上看2GW。全面運轉後,預計將產生足夠提供台灣150~200萬家庭的潔淨電力,同時在其運營年限內每年減少碳排達 267萬噸 (相當於6864座台北大安森林公園)。 本計畫在2018年2月通過環評大會審查,並將在第3階段區塊開發電網分配中申請容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