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24 - 最新消息

開發團隊:未大幅減少原環評承諾 海峽風場環差變更過關 文 陳妍伶

圖片來源:海峽風電股份有限公司籌備處簡報

環保署於今(11/24)日召開「海峽離岸風力發電計畫(28號風場)環境影響說明書第一次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專案小組第 3 次初審會議。本次變更新增風機大型化方案、單樁式基礎方案、輸配電系統方案外,另提出三大環境保護對策及八大環境監測項目。最終,環評委員建議此案修正後通過,部分議題須於環評大會中進一步討論。

由天豐新能源與力麗集團共同組成之開發團隊提出,考量風機大型化並降低風機設置數量,新增風機單機容量選擇為 8~15 MW,最大數量不超過 64 座風機,風機間距 800 公尺以上,葉片間距則為 400 公尺以上。此風場距岸僅 14 公里遠,新增「無設置海上變電站方案」。而爭議較大的新增「單樁式水下基礎」,開發單位則提出水下噪音模擬結果,作為單樁式與套筒式水下基礎樁徑與水下噪音分貝數並無直接關聯之佐證。

圖片來源:海峽風電股份有限公司籌備處簡報

針對魚環中心及野蠻心足提出之「此區風場過於密集,造成小型漁船沒有作業海域,應有漁業減輕對策和共存方案」及「看到鯨豚停止打樁的條件標準化」,開發單位表示,目前已取得彰化區漁會的原則同意函及農委會的漁業主管機關同意函,細部內容要等通過籌設階段後,才能跟漁民討論。另外,海上作業環境變化大,海上現場施工的決策條件涉及工安議題,無法條列式做出承諾。

「每日來回監看範圍變更」之內容,從「每年 30 趟次鯨豚目視調查,及打樁期間每日 1 艘鯨豚監測船以 Z 字型來回白海豚活動區至風場間周界」,變更為「打樁期間於中華白海豚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之實際海纜上岸廊道至濁水溪口,每日 1 艘監測船來回目視監看」,與原環評承諾落差甚大,尚未達成共識。開發團隊承諾「建立鯨豚 Photo-ID 制度」、水深 5 公尺內海底電纜鋪設施工期間使用防濁幕、打樁期間即時監測噪音並執行應對措施、將蝙蝠納入監測項目,並需於 2023 年 2 月 28 日前完成海洋爬蟲類觀測資料、石首魚研究等資料補充。

圖片來源:海峽風電股份有限公司籌備處簡報

今年 8 月,經濟部依「離岸風力發電規劃場址容量分配作業要點」辦理海峽風場備取作業,並完成行政契約簽訂。海峽一期風場面積為 73.8 平方公里,裝置容量為 300 MW,離岸最近處約 14 公里,該風場需在 2025 年完工併聯,並落實產業關聯計畫相關義務。根據開發單位估算,每年約可供電給 30 萬戶家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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