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02 - 焦點話題

離岸風電環評違規罰鍰逾532萬 鯨豚觀察不足佔多數 文 郭品琤

圖片來源:WindTAIWAN

 

環保署昨(2/1)日發布新聞表示,在離岸風電環評監督工作中,持續督促開發單位善盡責任,落實執行環評承諾,對於發現違規事項亦依法告發處分,目前已裁處 7 件次離岸風力發電違規案件,共計罰鍰 532 萬 5,000 元。

環保署指出,有鑑於離岸風電案場位於外海,且具有量體龐大、工程複雜的特性,在執行環評監督作業上,環保署發想出利用科技工具、部會機關合作、學者專家協助檢視開發單位各項保護對策以強化環評監督。環境保護署督察總隊凃邑靜科長說明,雖無法親赴風場執行監督,但透過船舶 AIS(自動識別系統,Automatic Identification System)、UAV(無人航空載具,Unmanned Aerial Vehicle),以及船舶上的監控設備資料,仍能夠進行環評承諾查核,包含鯨豚觀察船舶的安排、氣泡帷幕降噪的使用、打樁時的噪音分貝值等等資訊,以避免開發行為對環境生態造成不良影響。

根據環保署裁罰處分資料,台灣離岸風電開發至今累積的 7 件違規裁罰,分別有 3 件與鯨豚觀察船舶、人員不足有關,占比最高;其餘則包含夜間啟動打樁、未告知施工日期等事由,凃邑靜科長指出,去年 12 月另有 2 件打樁噪音超標案件。

環保署說明,為落實監督作業,將持續盤點及檢討各環評案承諾內容,對各開發案相同承諾事項要求一致性及標準化。例如風機打樁所產生水下噪音,在水下噪音標準檢驗方法公告後,為監督開發單位能確實採取減噪措施避免影響海域生態,將環評書件所載「閾值」加嚴調整為「管制值」,於目前海洋事務主管機關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尚未訂定更嚴格標準前,參採德國管制方式,同時增訂打樁最大音量,使環保署得以更明確而有效的執行監督及管制。

環保署表示,2023 年還會有風場陸續展開海域及陸域施工作業,第三階段區塊開發的風場開發也已展開,將持續在環評審查通過後嚴格把關,要求各離岸風機開發業者落實環評承諾。若有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 17 條規定,也將依照同法第 23 條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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