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19 - 產業動態
【讀者投書】浮動風電示範案不宜等 宜放寬家數
文
讀者投書
作者:再生能源業者
浮動風電示範案 坐而言不如起而行
睿思再生能源公司(RCG)近期發表報告,表示臺灣離岸風電將進入浮動式階段,近期也有立法委員在質詢時關心浮動式風電的發展,官員回應示範計劃正在規劃中,但還需要時間再觀察。
筆者認為臺灣要進入浮動式風電階段,「浮動式風電示範案」具有開先啟後的重要功能。臺灣需要的不是觀察別人怎麼做的時間,所謂修行在個人,要真正學到本領,還是要靠自己的努力與實踐。臺灣第一座固定式風電的示範機組在 2016 年運轉,當時歐洲早已發展 20 餘年的離岸風電,但在臺灣的環境條件與基礎建設實際施工會遇到什麼狀況,還是要挽起袖子走進廚房才知道。進入浮動式風電時代的道理亦然。惟盡早透過示範場域讓政府、產業、相關利害關係人了解浮動式風電的利弊風險,在後續進入商業規模開發階段才能避免誤區。開發商、供應鏈也疾力呼籲,示範案場有其必要性與重要性;希望經濟部盡早進行招標選商,讓第一座浮動式示範風機盡早浮在臺灣海峽上。
浮動風電示範案 宜放寬家數
目前能源局在今年一月公告的示範草案僅限 2 家(視情況增加為 3 家)開發商入選。綜觀臺灣海峽目前適合開發浮動式風電的海域,有大中部地區、苗栗以及新竹外海。不同的海域有不同的海床土質條件、沙波移動特質等等,或許也有各自適合的浮台及繫泊系統。以浮台類型來說,現在國際市場還是戰國時期,沒有一種浮台形式、一種浮台設計統一江山。即使是適合臺灣海峽水深的半潛式浮台,也有好幾十種設計。日前台亞總經理也曾呼籲政府能夠不限家數,讓國際上更多元的技術能夠進入臺灣。不限家數在政策可行性上恐有難度,不過至少可以放寬 2 家的限制,這是值得納入考慮規劃的。
臺灣在第一階段的示範風場選了三家(台電、上緯、永傳),最後成功設置固定式離岸風機的僅剩兩家。到了浮動式示範階段,其實大可考慮將示範案的數量增加。2010 年代的示範不宜多,很大一部分考量對我國政府及產業來講,離岸風電是全新領域、全新嘗試。但現在已不可同日而語,臺灣在離岸風電的發展上早已脫離嬰兒期,目前臺灣海峽已經佇立 200 支風機,海洋、台電一期、海能風場也都進入商轉。其實在浮式風電的示範案不用緊守三案原則。二來前車之鑑,獲選的示範廠商可能因各種因素,最終未能如計畫完工。多一些示範案,除了多一些測試的機會,也是多一些保障,達到分散風險的效果。三來透過佈設不同的浮台類型或是設計,可實驗哪種浮台對環境、生態乃至於利害關係人的影響是最小的。
能源局在今年一月公告草案後,產業界對浮動式風電示範案的規劃有討論絕對是正面訊息,表示大家肯認示範案的必要性,且賦有高度期待。且不論討論細節,示範案勢在必行應有共識。也期待政府能廣納建言,放寬入選的家數限制,制定出對臺灣益處極大化的示範政策。